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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
来源: 发布于:2011-12-21 21:02:00

  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南教办【2011】641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的精神,本单位掌握的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教育教学科研相关的信息,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   
         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本单位编制了《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《指南》。

     一、主动公开

1、公开范围
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信息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。

2、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。本单位网址为http://www.nnjks.cn/。   
本单位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:
(一)通过单位信息公开栏;
(二)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。  

 
   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。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   

1、受理机构   
     受理机构: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,办公地址:南宁市民乐路14-3号;邮编:530012;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的8:30-12:00,14:30-18:00;联系电话:0771-2843491。  
 
2、提出申请
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,请填写《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,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(一)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   
     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。

(二) 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   
    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教科所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教科所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(三) 当面申请。   
    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申请获取与教育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。

3、申请处理
本单位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   

三、其他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监督电话:0771-2620743。   
地址:南宁市民乐路14-3号   

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2011年11月16日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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